1.“技术经济及管理”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是该学科的学术指导与评审机构。
2.学术委员会由各方向带头人组成,同时也吸收各方向有代表性骨干学者参加。设召集人一人,委员若干人。
3.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包括:
(1)指导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;
(2)评议学科年度研究成果;
(3)听取和审议学术委员会召集人的工作报告;
(4)审查和建议学科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。
(5)审查和建议学科建设经费的年度使用情况。
4.学术委员会工作程序:
(1)每学期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,学术委员会召集人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;
(2)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,在发扬民主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,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;
(3)形成决议的会议到会人数应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;
5.如因工作需要,可聘请学术顾问若干名,协助学术委员会工作。
6.学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,换届聘任工作由依托学院负责组织。
7.依托学院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,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学科的工作创造条件。
2013年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