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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经济及管理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
来源: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   作者:管理员   发布时间:2013-06-18 21:41:08   浏览次数:

1.“技术经济及管理”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是该学科的学术指导与评审机构。

2.学术委员会由各方向带头人组成,同时也吸收各方向有代表性骨干学者参加。设召集人一人,委员若干人。

3.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包括:

1)指导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;

2)评议学科年度研究成果;

3)听取和审议学术委员会召集人的工作报告;

4)审查和建议学科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。

5)审查和建议学科建设经费的年度使用情况。

4.学术委员会工作程序:

1)每学期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,学术委员会召集人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;

2)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,在发扬民主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,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;

3)形成决议的会议到会人数应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;

5.如因工作需要,可聘请学术顾问若干名,协助学术委员会工作。

6.学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,换届聘任工作由依托学院负责组织。

7.依托学院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,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学科的工作创造条件。

2013年6月